妻子因工负伤应受保护 丈夫依法辩护岂能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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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璧山县劳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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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张礼全与妻子钟德书同在重庆市璧山福胜机械厂做工。1995年4月5日,妻子钟德书运送产品时,被机械加工后剩余的铁块砸伤右脚跟,当即送往马坊医院治疗,20多天后伤势基本治愈,厂方报销了钟德书住院的全部医药费,随后安排钟德书看守大门,几天后又上冲床工作。6月9日,钟德书旧伤复发,张礼全送钟德书到璧山县医院住院治疗,住院15天,共用去医疗费831.70元。钟德书多次要求报销医疗费,但厂方认为,钟的旧伤复发是由于马坊医院疏忽大意,没有动好手术造成的医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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