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的价值追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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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红平,周广竹.行政程序法的价值追求[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05(5):14-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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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红平 周广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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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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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程序法是为实现公共行政职能而设立的规范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和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行为的程序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程序法的价值是指基于一定社会要求和人的需要而成为行政程序法所追求的目标和境界.行政程序法的价值应界定位为:人性尊严、社会正义、效率、民主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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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程序法的价值 人性尊严 社会正义 |
文章编号: | 1004-342(2005)05-14-02 |
收稿时间: | 07 13 2005 12:00AM |
修稿时间: | 2005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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