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亲属法应当确认身份权请求权——基于《物权法》第34条、第35条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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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敏.未来亲属法应当确认身份权请求权——基于《物权法》第34条、第35条的思考[J].南京社会科学,2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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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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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4条、第35条关于物权人有权请求妨害人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的规定,是民事立法对物权请求权的首次确认,它对于绝对权请求权制度的确立与完善,对于构建以"请求权"为核心的民事权利保护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身份权属于具有相对性的绝对权,身份权的排他性特征决定了身份权人需要绝对权请求权的保护,身份权请求权的确立,能够恢复身份权的完满状态,克服侵权请求权对权利事后保护的局限性,使得身份权的保护系统更加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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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请求权 绝对权请求权 身份权请求权 侵权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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