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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作者姓名:建文
摘    要:辽宁省庄河市前洼村,1500亩耕地,378人,原为庄河市宫洼村的一个村民小组(自然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宫洼村11个生产队中除前洼外,其它10个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洼仍然坚持集体经营。随着经济的发展,前洼村民小组的建制已经不能满足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2003年1月,经上级批准,撤屯建村,成为一个独立的建制村。

关 键 词:建设社会主义  大力发展  集体经济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新农村  庄河市  党员  辽宁省  党支部  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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