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转型期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能界定及其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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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继康,蒋正明.论我国转型期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能界定及其耦合[J].东岳论丛,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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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继康 蒋正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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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曲阜师范大学经济研究所(冯继康),曲阜师范大学政治系(蒋正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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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传统的古典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只能充当“守夜人”和“看门人”的角色,即所谓“管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的最合适的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它主要有两方面职能:一是充当市场运行调节与干预主体,二是充当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有力推动者。政府职能的划分与界定应坚持以下原则:①以生产力为中心,②以推动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为宗旨,③政企分开,④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统一,⑤协调补充。必须强化中央政府的权威,发挥其主导作用;注重地方政府合理的自主权益,充分调动其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正确处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健全协调运行机制,实现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制衡;完善法律法规,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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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央政府 地方政府 职能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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