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听课后“抱钱自首”偶然还是必然? 贪官“抱钱自首”并不是一次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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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维立.贪官听课后“抱钱自首”偶然还是必然? 贪官“抱钱自首”并不是一次偶然[J].决策探索,2011(15):6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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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维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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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6月1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军以查处的身边案例说法,给400多名干部上职务犯罪法制预防课。次日,国土、村社干部5人带着钱来自首。“想不到这堂课的效果出奇的好。”涪陵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称,他们说听课后深受触动,觉得自己在征地补偿中干了犯法的事,应该向纪检监察和检察部门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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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首 课后 职务犯罪侦查局 贪官 人民检察院 村社干部 征地补偿 纪检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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