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限制法律问题研究——以《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立法宗旨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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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丛彦国.股权转让限制法律问题研究——以《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立法宗旨为中心[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11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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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丛彦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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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天津,301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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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转让的限制制度,其立法宗旨是为了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但是该条款在法律适用中却存在诸多问题,为了更好地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但需要解决该条款在法律适用中的问题而且还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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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限制 公司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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