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的本体论旨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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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祝,利,民.辩证法的本体论旨趣[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4):408-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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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祝 利 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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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潍坊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山东潍坊,261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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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哲学家对世界产生的终极因探求切入了本体论问题,本体是内在的本原,侧重于事物的形式、原则和规律等,本体界与现象界的关系及其引发的是与应当、经验与超验等二元对立的难题导向了辩证法的出场。辩证法是解决矛盾的途径,也是本体展开和实现自身的内在原则,辩证法解决矛盾的基调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很多哲学家由于其本体论承诺存在固有的痼疾,无法真正地解决这一系列矛盾,因此,其辩证法也不彻底。马克思立足于人的生存世界,以实践为终极的原初基础,实现了矛盾的彻底解决,不再停留于本质与现象、是与应当的无穷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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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本体 本原 辩证法 实践 逻辑在先性 |
收稿时间: | 2011/11/21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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