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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的本体论旨趣
引用本文:祝,利,民.辩证法的本体论旨趣[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4):408-412.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潍坊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山东潍坊,261061
摘    要:哲学家对世界产生的终极因探求切入了本体论问题,本体是内在的本原,侧重于事物的形式、原则和规律等,本体界与现象界的关系及其引发的是与应当、经验与超验等二元对立的难题导向了辩证法的出场。辩证法是解决矛盾的途径,也是本体展开和实现自身的内在原则,辩证法解决矛盾的基调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很多哲学家由于其本体论承诺存在固有的痼疾,无法真正地解决这一系列矛盾,因此,其辩证法也不彻底。马克思立足于人的生存世界,以实践为终极的原初基础,实现了矛盾的彻底解决,不再停留于本质与现象、是与应当的无穷纠缠。

关 键 词:本体  本原  辩证法  实践  逻辑在先性
收稿时间:2011/11/21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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