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不会导致私有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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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之一.股份制不会导致私有化[J].兰州学刊,1998(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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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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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马列部!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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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言简意赅,为我国公有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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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份制 私有化 中国 企业改革 组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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