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的发挥--以济南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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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玉东.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的发挥--以济南市为例[J].才智.人事人才,201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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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玉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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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政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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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济南市软科学课题《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济南市政府与社会组织伙伴关系研究》(编号201202099)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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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济南市社会组织的数量稳定增长,其积极作用也日益凸显,山东省包括济南市在内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以促进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的发挥,但济南市社会组织在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制约因素。在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要进一步发挥济南市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需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政府进一步给予社会组织财政支持,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大力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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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组织 立法 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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