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制度活力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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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世贵,李建波. 关于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制度活力的思考[J]. 甘肃社会科学, 2009,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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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世贵 李建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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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谭世贵(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杭州,310018);李建波(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杭州,31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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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发挥了重要作用,显示了其强大功能,为人民群众所称道.然而当前它也面临着诸如功能错位,解决纠纷能力相对下降,调解人员法律素质偏低,带有较为浓厚的行政色彩,专门法律规范层次低且存在冲突,经费拮据等一系列问题.为此,应按照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快观念更新,提高人民调解制度的立法层次,积极推进人民调解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与诉讼程序的衔接机制,以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制度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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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调解制度 人民调解组织 调解 纠纷解决 活力 |
Thoughts about increasing the vigor of people's mediation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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