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集中宣判五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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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利民.北京一中院集中宣判五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J].21世纪,2014(2):6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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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利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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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4年1月20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集中宣判了五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并在宣判后召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审理情况暨消费提示”新闻通报会,对近三年来审理的涉及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进行了分析和通报。法官建议在法律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处罚的同时,广大消费者应理性科学对待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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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健食品 北京市 销售 案件审理 科学对待 通报会 消费者 保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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