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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
摘    要:东北新解放区,系指一九四七年人民解放军冬季攻势和辽沈战役解放的地区,主要是以沈阳为中心的辽宁省北部,辽北省的南部和长春、锦州的城市周围。其中包括沈阳、长春、锦州、吉林的郊区;吉林省长春、永吉、九台等县的二十五个区;辽北省怀德、铁岭、新民、法库、开原、昌图等县的五十五个区;辽宁省的辽中、盘山、台安三县及辽阳、海城等县的部分地区;安东(今丹东)省抚顺、本溪、新宾等县的十四个区;辽西省的锦西、义县、锦县、绥中等县的四十八个区;热河省滦平、隆化、承德、平泉等地的三十五个区。共有人口约七百万,土地三千余万亩。土地改革从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开始,到一九四九年三月基本结束,是工作进行顺利,成绩显著,较为成功的一次土地改革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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