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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绝”字质疑
引用本文:覃正爱.《论语》“绝”字质疑[J].船山学刊,1999(1).
作者姓名:覃正爱
作者单位:湖南省委党校
摘    要:《论语》中共有四处用到“绝”字,即“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子罕)“在陈绝浪”(卫灵公)“人虽欲自绝,何伤于日月乎?”(子张)“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尧日)大多数论者均认为前三个“绝”字是“继给”或附绝”之意,然仔细推敲,这种观点不无可商榷之处.我认为第一个“绝”字,即“子约四”的“绝”字不能作“断绝”讲,何以见得呢?众所周知,孔子一生不断总结人生经验,并为弟子们制订人生规范及做人标准,其中有四条既是他教导学生,也是他自己一贯奉行的准则,这就是:首先是“毋意”,即不要悬空揣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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