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法人刑事责任构造的反思
引用本文:吴晓霏,孟凡君.我国法人刑事责任构造的反思[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10(2).
作者姓名:吴晓霏  孟凡君
摘    要:法人犯罪在我国刑事立法中被称之为单位犯罪。我国1997年《新刑法典》中全面确定了惩治法人犯罪的刑罚制度,并对法人犯罪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但是究其根本,我国对于法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实行的是一种"严而不厉"的立法政策。较之于其他发达的法治国家的立法而言,我国的法人刑事责任体系的构造存在着很多问题。而对于这些刑事责任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的理论研究,则能对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有所裨益。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