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人刑事责任构造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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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晓霏,孟凡君.我国法人刑事责任构造的反思[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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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晓霏 孟凡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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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人犯罪在我国刑事立法中被称之为单位犯罪。我国1997年《新刑法典》中全面确定了惩治法人犯罪的刑罚制度,并对法人犯罪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但是究其根本,我国对于法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实行的是一种"严而不厉"的立法政策。较之于其他发达的法治国家的立法而言,我国的法人刑事责任体系的构造存在着很多问题。而对于这些刑事责任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的理论研究,则能对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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