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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思考--从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听证会谈起
引用本文:徐艳群,吴国亮.关于完善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思考--从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听证会谈起[J].江西社会科学,2006(2):190-193.
作者姓名:徐艳群  吴国亮
作者单位: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摘    要:行政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相对人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参与听证、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等内容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也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但听证实践中存在的通病和现行制度上的缺失,导致该制度没有真正发挥其核心价值作用,故亟待从听证的适用范围、方式、主持人等方面进行完善,健全我国的行政听证制度,以适应现代行政法治的需求。

关 键 词:行政听证制度  通病  缺陷  完善
文章编号:1004-518X(2006)02-01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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