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通过对马克斯·韦伯的“儒家伦理不发生资本主义”的命题和东亚一些学者的“儒家伦理有助于经济发展”的假设的分析,探讨了儒家经济伦理对我国经济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全面转变的历史过程中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作者认为:文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一些所谓“后工业社会”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族宗法经济伦理被用以救治其种种社会弊端,这反映了儒家文化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某种积极作用。但儒家经济伦理作为自然经济的产物与商品经济观念是根本对立和互相排斥的,我们在开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不可盲目照搬资本主义国家对待儒家文化的经验,对儒家经济伦理的痼弊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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