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 ,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 ,并间隔l年以上 ;公司在最近 3年连续盈利 ,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公司在最近 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 ;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从上述的条件可以看出 ,申请发行新股的股份公司必须编制出 3年的会计报表 ,来反映公司已具备发行条件 ,否则 3年连续盈利就无从谈起 ,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也无从考证。而新改制设立的股份公司往往刚成立运行一年 ,因此既要编制出股份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 ,还要摸拟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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