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制度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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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厦门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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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公益诉讼的主要目的在于对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予以修复。生态环境损害不包括私人的财产与人身损害。由于传统民法上的恢复原状制度无法对生态环境损害提供充分的救济,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明显区别于恢复原状责任。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具有技术性、公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为解决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难点问题,急需通过立法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相关制度,以保障环境公益诉讼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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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环境法律制度 |
An Analytical Study on the System of Eco-Environmental Restoration Liabil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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