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国企高管腐败问题频发,篡夺公司机会已经成为国企高管进行利益输送的一种重要途径,规制国企高管篡夺公司机会行为的相关法律亟须完善。国企高管篡夺公司机会在法律性质上既是违背忠实义务的行为,也是侵害国有企业权益的行为,需要通过企业法(主要是公司法)和刑法共同进行规制。基于公司法和刑法的不同特点,在认定标准上,公司法应当适用绝对性规则,刑法则应以利益或期待因素为依据。基于公司法与刑法的不同功能,在责任追究上,一方面要明确划分国企高管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通过两种责任的无缝衔接实现对国企高管篡夺公司机会行为的有效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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