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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主体及其属性
作者姓名:王为高  李莉
摘    要:我们所读到的哲学原理教科书和有关专著,几乎毫无例外地把主体界定为一定社会关系的人。把社会性作为主体属性的本质规定,这容易使人把主体只理解为社会性的人,而忽视主体的其他属性。我们认为,主体是具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包括阶级属性)和思维属性的统一体,是进行一定的认识和实践活动的人。本文拟通过对主体的历史考察,分析主体在不同历史骱段所具有的占主导地位的属性,来探讨主体的本质含义,并通过对哲学史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考察,来分析主体在哲学上的发展过程,以求对主体及其属性有一个较完整的把握。 一、主体及其属性的历史考察 史实表明,在人类历史上存在着一个虽然具有社会性但其自然属性占主导地位的原初主体,即刚刚脱离狭义的动物界,在物种关系上作了第一次提升成为人而非动物的主体。人作为认识主体只有当主体和客体分化后才有可能发生,而此时的人已经作为不仅从自然界,而且从动物界分离出来作为与客体相对立的主体存在。此阶段的主体之作为主体的本质规定并非在于人的“社会”关系,而在于其已经具有思维能力。原初的主体由于刚刚从动物界提升出来,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并无二致,虽然我们不能否认当时的人与人之间发生了一定的关系,但这种关系的目的是为了人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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