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17年京直水灾救济采用委托慈善组织办理赈济的办法,使义赈组织成为此次救灾的主体,并有效促进了民间义赈事业的发展。为加强各义赈组织之间的合作,专门成立京畿水灾赈济联合会,开创了义赈组织联合办赈的先例。义赈组织不仅为此次水灾筹集了大量资金,而且受委托办理"急赈"和"官赈",并在"散赈""灾民收养"和"灾后恢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赈灾款物筹集困难、义赈组织间的协调性不强等原因,导致"义赈"多集中于某些重灾区,且赈灾款物分配不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义赈"在此次水灾救济中的效果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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