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轻判的明道与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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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洪波.贪官轻判的明道与暗道[J].山西老年,2011(6):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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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洪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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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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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贪官轻判,戏往往要演得"过得去"。吉林磐石市却是连"过得去"都顾不上了。春节前的报道说,磐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春荣受贿40余万元,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报道称"吉林磐石法院认定受贿官员有‘立功可能’予以轻判",但我无法想象法院会制作一份根据"有立功可能"下判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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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贪官 明道 磐石市 春节前 副局长 公安局 吉林 受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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