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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防止富裕程度过份悬殊”代替“防止贫富悬殊”的提法
引用本文:赵国如.应以“防止富裕程度过份悬殊”代替“防止贫富悬殊”的提法[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4).
作者姓名:赵国如
摘    要:<正> 在党的一些重要文件和关于分配问题的讨论中,我们时常见到“防止贫富悬殊”这样的提法.我认为,这个提法有不妥之处.首先,“贫富悬殊”与“两极分化”无甚区别.两极分化的含义大家是清楚的,是指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条件下,少数人利用占有的生产资料去无偿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而使多数人基本或完全丧失生产资料而沦于被奴役的地位,是分化为两极,一极是穷,一极是富,这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之一.而贫富悬殊也只能是指一部分人很穷,一部分人很富,这不过是“两极分化”的另一种提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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