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社会之大,何奇不有!发生几起凶杀案件,本来并没有什么希奇。但是,这里发表的一起凶杀案件与经济体制改革有关,这就不能不令人瞩目,令人深思。从某种意义上说,改革就是对权力和利益进行调整,以利于社会的发展。改革必然会触犯到某些人的利益,例如终身制取消了,“铁饭碗”保不住了,“大锅饭”吃不成了,于是一些个人主义恶性膨胀的人就必然会阻挠改革,甚至会象李方那样铤而走险。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那些类似李方却还未走上犯罪道路的人可能产生的社会心理,在经济改革的“经济性”事务中,化大气力于“人的问题”,那么这些人也不是不可以挽救的。所以,改革使人际关系产生了新的变化,我们要研究这种变化,使它朝着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这就是我们发表有关李方案件两篇文章的用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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