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本体论——以知识、信息和符号三者关系为视角 |
| |
作者姓名: | 王坤 |
| |
作者单位: |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浙江,杭州,310025 |
| |
摘 要: | 确定知识产权本体的关键在于厘清知识、信息和符号三者之间的关系.从知识与信息二者关系上看,知识是一种信息,因而知识产权是一种信息产权;从符号、信息与知识三者关系上看,知识是一种符号信息,因而知识产权是一种符号信息产权.但从知识产权保护角度看,知识产权既对不同的符号信息进行保障,也对符号组合本身进行保障,因而知识产权之终极本体应当是一种符号财产权.
|
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 本体 知识 信息 符号 知识产权 本体论 符号信息 二者关系 财产权 组合 保障 保护角 信息与知识 信息产权 知识与信息 |
文章编号: | 1673-5595(2008)02-0064-(05) |
修稿时间: | 2007-09-04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