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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城市贫困 构筑和谐社会
作者姓名:李霓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科院法学所,四川成都610072
摘    要:除了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客观物质生活的相对丰富外,和谐社会应当更加关注市民的主观生活质量,理解社会发展中的他们的心理反映和情感体验。经济发展并非必然带来主观满意度的提高。城市市民在医疗服务、城市贫困、下岗职工、教育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主观生活质量满意度较低。

关 键 词:城市贫困  和谐社会  主观感受
文章编号:1004-342(2007)02-30-02
收稿时间:2006-12-13
修稿时间:200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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