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城市贫困 构筑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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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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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社科院法学所,四川成都61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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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除了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客观物质生活的相对丰富外,和谐社会应当更加关注市民的主观生活质量,理解社会发展中的他们的心理反映和情感体验。经济发展并非必然带来主观满意度的提高。城市市民在医疗服务、城市贫困、下岗职工、教育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主观生活质量满意度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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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市贫困 和谐社会 主观感受 |
文章编号: | 1004-342(2007)02-30-02 |
收稿时间: | 2006-12-13 |
修稿时间: | 2006-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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