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变动中交易安全保护策略的立法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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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轶,关淑芳.物权变动中交易安全保护策略的立法选择[J].浙江社会科学,2005,6(6):8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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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轶 关淑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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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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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起草的过程中,学界围绕物权变动中交易安全保护策略的立法选择,存在有较大的意见分歧.一种意见主张应以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为前提,主要通过善意取得制度解决物权变动中交易安全的保护问题;另一种意见则主张应以物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为前提,主要通过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原则和善意取得制度来共同解决物权变动中交易安全的保护问题.本文从对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的初步研究入手,运用讨论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则,阐述我国物权立法应采纳前述第一种意见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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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变动模式 善意取得制度 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 价值判断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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