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盖然性证明标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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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承武.民事诉讼盖然性证明标准研究[J].领导科学论坛,2014(10):2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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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承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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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江大学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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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诉讼应有自己的证明标准,其证明标准内部应有层次之分。我国现阶段对民事诉讼证明标准规定不明确,实践中采用的是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在盖然性证明标准内部建立有高有低的层次性证明标准体系,是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最佳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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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证明标准 高度盖然性 层次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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