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财政政策是农村供给侧改革的核心,财政法则是农村供给侧改革的根本保障。在我国的视域下,财政法制之现状与农村供给侧改革对财政法的需求之间存在许多不相适应之处,表现为地方财力不足,财政支农支出意愿不足以及财政支农支出不透明且缺乏民主参与等问题。为推进农村供给侧改革的顺利进行,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财政法制予以完善:在立法理念上,应该树立财政支农支出优先的公共财政理念。在具体制度上,应该科学划分政府间财政支农支出责任,通过转移支付机制的科学设置适度增加地政府的财力,同时构建以参与式预算和财政公开制度为核心的财政支农支出之民主决策与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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