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典当行的经营范围 |
| |
引用本文: | 卢显洋.论典当行的经营范围[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78-82. |
| |
作者姓名: | 卢显洋 |
| |
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3 |
| |
基金项目: |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 |
| |
摘 要: | 从《典当管理办法》建构的典当行经营范围制度现状入手,分析可以经营的典当业务与不得经营的典当业务及行为,以及对几类特殊物品作为当物的限制。阐述《典当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典当行经营范围的修正,包括总体扩大、增加自由、局部限缩、突出主业。提出构建更加合理的典当行经营范围,应进一步扩大典当行的融资能力,明确列举性地规定典当行可以兼营的关联业务。
|
关 键 词: | 典当 典当行 经营范围 《典当管理办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