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从一桩破产案引起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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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玲,何应昌.企业破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从一桩破产案引起的法律思考[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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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玲 何应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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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贵阳制漆厂是国家中二型企业。该厂1996年11月进入破产程序,1997年8月破产终结。此案既反映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迫切性和必要性,也暴露出企业破产存在的一些问题。一、基本案情:1992年,贵阳制漆厂由于企业管理严重混乱以及两次经营活动决策重大失误,造成该企业近千万元直接损失,企业陷入极端困难境地,虽有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扶持,但收效甚微。据1996年6月底清理,企业资产总额为3197.3万元,负债总额高达42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2.33%,加上各种损失782万元,实际资不低债1815.65万元,企业负债累累,完全失去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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