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与象征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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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黎舟.茅盾与象征主义[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19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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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黎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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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茅盾作为文学研究会的一个主要成员,他早期(一九一九年至一九二四年)对文学的基本主张是与这个文学团体所揭示的“为人生”的宗旨相一致的。他认为,文学的根本目的不仅要“表现人生”,而且还要进一步“指导人生”。由此出发,他对外国文学的翻译和介绍,以直面社会人生,“对现实抱批判的态度”的写实主义(也即批判现实主义)为主。但是,他在同一时期内(主要是一九二○年),也就是他尚未接触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与深入了解无产阶级文学以前,又曾一度提倡新浪漫主义。茅盾早期所提倡的新浪漫主义,以罗曼·罗兰、法朗士、巴比塞等法国作家为作表,具有社会主义思想色彩的新理想主义文学为重点。但他也按一般的说法,将十九世纪末戏剧中出现的反抗自然主义的象征主义运动称之为新浪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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