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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违约责任制度的不足与民法典立法对策
引用本文:刘廷华.现行违约责任制度的不足与民法典立法对策[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
作者姓名:刘廷华
作者单位:宜宾学院 宜宾 644000
摘    要:现行违约责任制度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在制订民法典时,应对强制实际履行进行必要的限制;明确预期违约情形下减损义务的产生时间;允许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承认惩罚性违约金;明确规定情势变更的适用条件和效果.

关 键 词:强制实际履行  减损  精神损害  惩罚性违约金  情势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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