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违约责任制度的不足与民法典立法对策 |
| |
引用本文: | 刘廷华.现行违约责任制度的不足与民法典立法对策[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 |
| |
作者姓名: | 刘廷华 |
| |
作者单位: | 宜宾学院 宜宾 644000 |
| |
摘 要: | 现行违约责任制度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在制订民法典时,应对强制实际履行进行必要的限制;明确预期违约情形下减损义务的产生时间;允许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承认惩罚性违约金;明确规定情势变更的适用条件和效果.
|
关 键 词: | 强制实际履行 减损 精神损害 惩罚性违约金 情势变更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