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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动力机制分析
引用本文:聂世军.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动力机制分析[J].学习与探索,1990(3).
作者姓名:聂世军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大学 研究生
摘    要:我国古代监察制度以专制王权为中枢,以儒家伦理的内在约束和法家法制的外在强制激发君臣僚属对整体利益的认同和责任感,加上人民群众革命的震慑,形成了一个能够产生很大聚合力的动力机制。这种动力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稳定封建统治秩序的作用。但这个动力机制有几大不可克服的矛盾,致使其效力只能很有限地发挥,甚至其功能完全丧失。其一,君制臣的绝对性和臣制君的相对性导致皇帝成为败坏纲纪的始作俑者和不受任何约束的独裁者。其二,权势与社会公正的矛盾,使监察制度无法免于自身腐败的趋势。其三,本身就是腐败政体的封建娩治,其监察制度不能容纳人民群众扬廉抑贪的强烈要求,而终被人民群众连同整个封建制度一起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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