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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公”思想探析——以韩非子为中心
引用本文:金银润.先秦法家“公”思想探析——以韩非子为中心[J].理论界,2014(11):53-58.
作者姓名:金银润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100875
摘    要:先秦法家认为,"公"是君主和国家的利益和意志,"私"是臣民个人的利益和原则,它们是相互对立的。"公"主宰"私","私"服从"公",要"立公"而"弃私"。其"公"论有深刻的哲学、政治、人性等方面的理论基础。实现"公"需要具备一些素养、能力和手段。法家"公"思想有其积极的一面,比如,求统一、讲法治、重公正。但也有其内在的不足。如,利君而抑民,主张"严刑重罚"而否认道德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片面追求单一性而忽视个性与多样性等。

关 键 词:先秦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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