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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德秩序
引用本文:丁大同.论道德秩序[J].理论与现代化,2003(6):44-48.
作者姓名:丁大同
作者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    要:秩序与规律性可以等同起来,它是自然界和人类的公共领域中有规则存在的特定状态,是其即时发生的均衡状态。将均衡分析引入到伦理学中来,对道德秩序进行分析,可以使道德秩序问题数量化。这对于道德秩序的建立与维护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社会的伦理秩序是较为原始的人伦生活的有序化。近代工业化后,使社会伦理秩序以新的形式出现,衍生出市民社会中的等级制。在国家中存在的道德秩序是通过立法、政策调适而实现的。个人自由的社会公正等问题常与创造秩序的合法化相冲突。在一个好的国家中,公民皆愿在国家的指导下,过有理性的有秩序的生活。

关 键 词:道德  伦理  制度  秩序
文章编号:1003-1502(2003)06-0044-05
修稿时间:2003年9月2日

On the moral order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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