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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之研究
引用本文:周友苏,许前川.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之研究[J].社会科学研究,2001(4):100-103.
作者姓名:周友苏  许前川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成都,610072
摘    要:"非法占有"目的是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必要条件,合同诈骗罪作为目的犯,由犯罪目的决定其在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在客观方面则表现出仅是作为形式等诸多特点.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非法占有"的犯罪目的应当考虑综合因素.

关 键 词:"非法占有"目的  合同诈骗罪  合同民事欺诈行为
文章编号:1000-4769(2001)04-0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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