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先秦文化特点看《墨辩》的“故、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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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昭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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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南开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30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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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先秦时期后期墨家建立了辩学,“故、理、类”是墨家辩学的重要范畴。它们是为谈说论辩服务的,有别于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理论的三段论的前提,有其独特的内涵。这是先秦文化特点决定的,东西文化的差异,决定着“故、理、类”仅仅是立“辞”的准则、依据,立“辞”是为辩论服务的,辩的作用在于为社会政治服务,在于辩论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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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先秦文化特点 墨辩 “故、理、类” |
修稿时间: | 1998-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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