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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基于种族区分的选区重划:最高法院判例法引介
引用本文:让·弗朗斯瓦·米格诺,李存娜.美国基于种族区分的选区重划:最高法院判例法引介[J].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06(1).
作者姓名:让·弗朗斯瓦·米格诺  李存娜
作者单位:法国变革社会学观察所(让·弗朗斯瓦·米格诺)
摘    要:基于种族区分的选区重划,是美国1990年代对选区实行的一种区域调整,目的是增加非裔或西班牙裔选民占多数的选区数量,以便从这些少数族裔中选出更多官员——结果也达到了这个目的。因此,这是一种显然考虑到个体之民族一种族特性的公共过程。在1980年代末的政治法律背景下,负责选区重划的官员们为了确保自己继续把持权位,对采取这样的方案孜孜以求。基于种族区分的选区重划之所以出现,原因即在于此。但是,这一方案刚开始实施,其合宪性就受到了挑战。最高法院之后对于在选区重划过程中怎样考虑种族区分才算正当规定了条件。让那些出于种族因素的考虑尽可能地不显山露水,是最高法院复杂的判例法特别在意的一点,目的是让非裔(和西班牙裔)选民更完全地融入美国的政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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