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中的基本事态 |
| |
引用本文: | 卢雁. 论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中的基本事态[J].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12(5): 34-37 |
| |
作者姓名: | 卢雁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现代逻辑与科学技术哲学研究所,北京,100872 |
| |
基金项目: |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 |
| |
摘 要: | 事实表达的是现实性,事态表达的是可能性。维特根斯坦在此区分了两个系列:第一个系列是现实世界——事实——基本事实——对象的外在性,第二个系列是可能世界——事态——基本事态——对象的内在性。学界有种观点认为,基本事态对应着命题逻辑的原子命题,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从布拉德雷问题的解决来看,维特根斯坦正是基于基本事态的提出,将基本事态看成世界的逻辑原子,并遵从了布拉德雷的“内在关系说”,才得以避开哲学上对本体的无穷追溯。
|
关 键 词: | 《逻辑哲学论》 维特根斯坦 基本事态 |
ON Sachverhalt of Wittgenstein''s 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