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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小问答
摘    要:案例:小张和小李在国外留学期间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二人在国外离婚,持有国外的离婚证书。问题:持有国外的离婚证书,回到国内后需要国内法院承认吗?分析:民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领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入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关 键 词:婚姻登记机关  离婚调解书  登记离婚  司法程序  婚姻关系  结婚登记  国外留学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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