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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不能人为地创造、改变、消灭——对《规律不能创造、改变、消灭吗》一文的质疑
作者姓名:陈炳枢
摘    要:<正> 1988年第3期《齐鲁学刊》刊登了张瑞甫同志《规律不能创造、改变、消灭吗》一文。文章通过一系列的逻辑推理说明规律不能人为地创造、改变、消灭的传统观点是不能成立的。我们认为,该文的一系列的逻辑推理都是混乱的,因而结论也不能使人信服。所谓“人不能创造、改变、消灭规律”,说的是物质运动规律的客观性。规律是物质所固有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因物质运动具有客观性,事物过程之间的联系具有客观性,所以规律具有客观性。它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客观地存在着,并且必然起着作用,其作用的结果也客观地存在着。只要承认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就必然得出物质运动规律客观性的结论。“创造、改变、消灭”是人们在主观意识支配下有目的、有计划的自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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