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虚假诉讼识别的二元控制模式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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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牛颖秀.民事虚假诉讼识别的二元控制模式研究[J].北京社会科学,2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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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牛颖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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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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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虚假诉讼是指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事实、利用诉讼程序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防治虚假诉讼的起点和关键是虚假诉讼的识别,而识别机制的核心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要求法官消极中立的辩论主义诉讼体制与要求法官积极能动识别虚假诉讼的司法政策之间存在内在紧张关系,导致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进退失据。应采用条件控制与程序控制结合的二元模式,保证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既不缺位又不滥用。具体建言是,在坚持辩论主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设立识别虚假诉讼的专职法官,并引入诈害防止参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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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虚假诉讼 自由裁量权 条件控制 程序控制 诈害防止参加 |
Study on Dual Control Mode of Civil Fraud Litigation Recogni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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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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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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