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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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登华.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4(4):7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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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登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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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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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仲裁协议具有双重属性,对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应从两个方面进行,即仲裁协议成立的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我国现行《仲裁法》规定的由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庭管辖权的做法不符合仲裁理论,仲裁立法应改变既往的定式思维模式,还仲裁以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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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仲裁协议 仲裁条款 独立性 效力认定 |
文章编号: | 1003-2134(2003)04-0070-03 |
修稿时间: | 2003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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