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反洗钱法制建设的完善 |
| |
作者姓名: | 李卫刚 |
| |
作者单位: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29 |
| |
摘 要: | 洗钱与各种腐败相勾结,二者形成恶性循环并迅速蔓延至全球,应势而生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将犯罪所得的洗钱行为明确规定为可定罪的腐败行为。我国现行的反洗钱法制建设存在诸多缺陷,严重制约了反洗钱行动的成效。作为《公约》的缔约国和批准国,我国应按照该《公约》规定完善反洗钱法制建设,切实推进《反洗钱法》的具体实施,完善相关的刑事立法和金融立法,并加强反洗钱领域的国际合作。
|
关 键 词: |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反洗钱 法制完善 国际合作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