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庄子言说方式的道德性问题 |
| |
作者姓名: | 谭维智 |
| |
作者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山东济南,250014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课题“道德教育的减法原理及其运用研究”(课题批准号:BEA090090)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
| |
摘 要: | 西方元分析伦理学把语言视为道德判断的基础,斯蒂文森把道德语言称为劝说性语言,黑尔认为道德语言是一种规定语言,他们试图从语言活动的角度,从表述方式上论证道德判断、解决伦理争执的方法。道家的庄子认为道德问题是无法通过语言进行讨论的,道德学习也不能通过言说进行,道德语言不应该是劝说性的。道德说教的包含的不道德问题是在言说中存在普遍的自负与固执己见,这是伦理争执产生的根源。道德语言也不应该是一种规定性语言。真正的道德语言是非言非默的无心之言,一方面不能从个人偏私出发,一方面不可以对已说之言固执、自负。
|
关 键 词: | 言说方式 道德性 道德教育 庄子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