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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公司福利年休假,是否可要求三倍补偿?
引用本文:唐付强.未休公司福利年休假,是否可要求三倍补偿?[J].职业,2012(4):46-47.
作者姓名:唐付强
摘    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于2008年1月1日施行,其对职工年休假的标准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这是法律规定的职工必须休的最低年休假标准,然而在实践中,不少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的年休假标准往往比上述国家标

关 键 词:年休假  用人单位  法定标准  补偿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医药  外资企业  带薪  公司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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