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颐和园并未挪用“海军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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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宗麟.建颐和园并未挪用“海军巨款”[J].学术研究,19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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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宗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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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数十年来,不少学者认为,慈禧修建颐和园挪用了“海军巨款”。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对“海军巨款”有明确的了解。光绪十一年,总理海军事务衙门成立。光绪十四年,北洋舰队正式成军。但是,当时所拨海军经费有限,海军衙门遂欲筹款以弥补海军经费之不足。是年冬,奕譞致函李鸿章,嘱其转商两江等省各督抚,量力认筹。广东、两江、湖北、四川、江西、直隶等省先后认筹,共二百六十万两。此款汇存北洋大臣发商生息,分别存入汇丰和德华银行、怡和洋行、开平矿务局。“海军巨款”指的就是二百六十万两这笔特殊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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