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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日本药品致害的责任问题
作者姓名:水木晴美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二战后,伴随着工业的发展,日本出现了大量的公害问题。众所周知,60年代日本有名的四大公害②的诉讼,最后全部胜诉,由此日本侵权责任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后制定了许多新的法律。同样,当时日本在陆续发生大规模药品致害事件之后,也制定很多救济受害人的新法律。对此,笔者认为要探讨日本药品致害责任问题,首先必须了解其社会背景和历史,其次才能对其更深入地理解,也才能明白日本药品致害责任之本质。

关 键 词:药害责任  药害救济制度  侵权责任  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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